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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转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5-26 16:33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颁发《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我们拟定了《转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厅门户网站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

 

 

附件:关于征求转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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