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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8《民生社保》第30期 工伤保险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0-08 10:38

2014年10月08日《民生社保》第30期   工伤保险


   逢星期三的《兴之所至 民生社保》节目。
  今日直播室里面有 佛山市社保局 副局长 梁丹怡(主管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科科长张丽萍。

1、最高法出台最新的司法解释,就明确了职工在下班途中,去市场买个菜,然后再顺路回家,出了意外也算工伤。还有话下班后回父母家也都算。

当然,工伤认定是属于人社局的职能范围了,但是社保局这边,会不会都要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答: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在9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大部分内容是讲工伤认定的问题,当然其中也有涉及社保经办机构比待遇的问题,例如第八条讲了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三种处理方式。就是讲无论工伤职工有无得到第三人的民事赔偿,都应该支付工伤待遇的问题。其实社保法第四十二条就规定左:“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该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分别按照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要求侵权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我局早就系甘样做啦,除左第三人应该负担的医疗费用,其它工伤待遇,我地是按规定支付的。而对于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就涉及到追偿的问题,就要分清有无参保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工伤职工有参保的,我地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再向第三人进行追偿;无参保的,尼个工伤责任应该是用人单位来承担的,所以我地就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工伤基金支付还是第三人支付,工伤职工所得到补偿的医疗费用不应超过其实际发生的费用。
    2.我地买的五险一金里面都包含“工伤保险”,具体是保障哪些内容?职工出左事故之后,可能大家第一时间都会咨询社保,点样办工伤认定啊?你们会给出什么指引?

     答: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方面,概括起来可以用12个字形容伤有所医、残有所助,死有所养。

至于什么叫伤有所医呢?是指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有参加工伤保险,治疗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康复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市外医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基金支付。

残有所助,是指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有伤残等级的,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是1-4级的每个月还有伤残津贴由工伤基金帮他交缴纳参加职工医保的保险费,有护理等级的,仲有生活护理费添。

死有所养,是指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不但从工伤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且还能每月拿到供养亲属抚恤金。单单是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现在都超过56万。

其实工伤保险抵买,保障大!虽然不同的行业缴费标准不同(我市按三类行业4个标准缴费),每月平均缴费25元左右,系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吴驶出钱架。响度,我要提醒一下广大的企业一定要为每一个员工及时参保。如果无参保的话,工伤保险保障再多再全面,职工发生事故之前我所讲到的种种待遇都是要用人单位负担的。

对于工伤认定方面,主要是人社局职责,但是我地都会指引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要从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就要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申请工伤认定是个人提出,还是单位?要带什么资料?

   答:首先应该系单位提出。职工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要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注意啦单位属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的区下放到镇街的分局办理),而不是我地社保局,这点单位经常搞错的;工伤认定是由各区人社局办理,伤残等级、康复等鉴定由各区劳动能力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区人社局先受理;我局的职责系支付工伤待遇,不是办工伤认定,大家要注意区分不要搞错。

第二,就是一定要30日内去申请因为30日申请的呢,就从发生事故起的所有费用都归工伤报销范围;超过30日申请的话,即使系有参保、人社局认定工伤都好,报销费用只能从申请之日以后发生的费用才由基金支付的,申请之日以前的所有费用不论多少,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如我举个例子啦!李四他8月4日就发生工伤,如果李四在9月2日或之前申请,甘样呢他8月4号开始治疗的费用就归工伤范围啦。如果超过30日,比如李四是9月3日去申请甘计,因为他是第31日才去申请,那么3号或之前的费用工伤基金都不支付的,之后才归工伤范围啦!

讲到呢度,肯定有听众话如果单位不去申请是米就无法申请啊?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是超过30天才提交申请的,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申请工伤认定要带下列的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的网站上可下载);2.伤者的身份证、病历原件复印件;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这三项是必须的,如果系交通事故的还要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涉及被打伤的要公安部门出具的处理证明等。

如果你还有和“社保”相关的疑问,欢迎拨打83398339,以及在我们节目的微信公众平台“从946出发”留言。 

电话:

一、李先生 

上月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并骨折,交警判摩托车司机全责,但摩托车没有买保险,司机只支付了两千多元就表示无能为力了,来电人在治疗过程中花费了一万多元,咨询可以申请工伤的可能性和手续。

    答复:首先,李先生应该尽快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我想问下李先生有无参加工伤保险?如无,就要由用人单位先支付费用;如有,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害,其工伤医疗费应由第三人按责任比例依法承担,但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以申请先行支付。

属于涉及第三人责任申请先行支付的,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申请人先行支付书面申请资料;

    3.第三人不予支付的证明材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或委托出具

4.《佛山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5. 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伤者近亲属)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与伤者亲属关系证明;

6. 申请人接收先行支付费用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7.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赔偿证明材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8.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情况材料;

 9.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等所有医疗诊断鉴定费用原件,及申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佛社保〔2006〕40号《佛山市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

 

二、杨先生 
    在南海狮山官窑某工厂工作,2013年11月发生了工伤,由于厂方没有为来电人购买社保,在2014年初与厂方协商后,决定不经过劳动局而私下解决。后来到医院进行伤残鉴定为10级伤残,但厂方却一直都不理会,咨询现在的解决方法。

答复:先问下杨先生:你有无去人社局认定工伤?有无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医院做的伤残鉴定结果不适用工伤待遇给付的。首先去申请工伤认定,现在离事发快一年了,快到截止期限了,所以杨先生应尽快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超期无法申报工伤认定,后续的待遇就无从谈起了,投诉无门了。如果无参保,工伤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

假设伤残鉴定为10级伤残是医院或者司法鉴定的结论则适用于法院民事赔偿使用,建议杨先生去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则可以到南海狮山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来为你向单位追偿。而根据条例:

十级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

停工留薪期待遇 


    三、苏小姐 

    咨询工伤理赔的手续、索赔条件,以及赔偿款的受益人顺序。

    答复:工伤理赔的手续、索赔条件

(一)工伤死亡待遇核发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2.《工伤认定书》原件;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6.死亡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7.火化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8.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在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近亲属(包括工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关系公证材料;9.委托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代理公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10.被供养人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是否享受养老待遇的证明材料;11.被供养人的4R全身彩照一张;12.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赔偿款的受益人顺序

    法定受益人是指"如果被保人未指定受益人,则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在继承保险金时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第三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这种保险金已经转为被保人遗产的一部分,继承人要按所继承的金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遗产税。

    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有继承权的人为:夫妻(即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也有继承权。

    死者的遗产首先应该由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对死者生前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应当在遗产中适当分给他一部分)。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自愿放弃继承,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才可以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工伤医疗费用核发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2.《工伤认定书》原件;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6.病历和费用资料(包括病历原件和复印件、门诊检查结果、医疗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原件);7.属康复治疗的还要提供工伤康复确认书等有效资料;8.属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等原件;9.到非定点医院治疗的还要提供《佛山市××区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原件;10.属装配辅助器具的还需提供《佛山市××区工伤职工装配(维修、更换)辅助器具审批表》、《佛山市××区工伤职工装配(维修、更换)辅助器具验收表》原件;11.属旧伤复发的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12.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工伤伤残待遇核发

1.《工伤事故报告书》原件;2.《工伤认定书》原件;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5.领取工伤待遇的帐号资料;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7.4R全身彩照一张;8.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工伤医疗补助金核发

1.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书;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有效凭证;3.《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4.社保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微信社保问题:

陈先生反映他最近几个月行路行得快的话,就气促;经常无端端咳嗽,看来看去都不好。问医生,医生都只是话他肺有事,但是又一直不确诊、病又一直不好。他就怀疑自己会不会得左职业病呢?因为他一直都在石湾某陶瓷厂做也的,首先,想问问他这种情况点算?想问问有没办法得个明白?其次,如果是职业病的话,医生又一直看不好,有没专门医院可以看好?

答:对于陈先生这种情况,只可以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据我们所知,就是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所才会出具确诊结果,佛山市的医院基本对职业病都不会出确诊结果的。得到确诊后陈先生就可以去去确认工伤,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待遇。

另外,陈先生的情况认定为职业病的话,他可以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所就医的,这家是专治职业病较好的医院。他可以去试试的。

卢小姐致电问,她公司原来一直在张槎参保的,今年7月的时候社保局通知他转左去石湾管理。但是她有个员工在6月发生左工伤,那么她应该是去张槎社保还是石湾社保办理?

答:卢小姐,你好!对于你这种只是转移左管理机构的情况是应该去新的(即是石湾社保局)去办理所有的工伤手续。

    陈先生因在南海某鞋厂做也过程中给制模机压断手臂,评定为3级伤残,他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其次,他是广西人,过2个月想回老家生活,以后都不回。听人家讲不在佛山就不能拿到待遇,不知是米真的? 

答:陈先生可以拿到的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都能享受3级伤残津贴;如果单位同其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基金还会每月为陈生缴纳职工医保的保险费,这都不需要陈先生缴纳费用的。

另外,陈先生是不需要担心他的待遇会改变,因为是米回老家生活,每月发放的伤残津贴我们都会发放到陈生的帐户,陈生只要到银行就能领取就行,不需要去社保局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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