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涉密网络的使用有哪些不当行为?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9-05 11:19

一、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之外的国家秘密

二、擅自将非涉密信息设备接入涉密网,或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非涉密网。

三、在未采取安全保密防护的情况下,在涉密网与非涉密网间进行信息交换。

四、擅自安装、卸载或修改涉密网络中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等。

五、存储、处理、传输高于涉密网络密级的信息。

六、未经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改作他用或自行销毁

 

 

 

 

 

(来源:保密观)

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
 金城出版社2015年6月第1版 

 



主办单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15  备案号:粤ICP备 0502948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3  审批服务监督电话:0757-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9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