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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网络的使用有哪些不当行为?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9-05 11:19
一、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之外的国家秘密。
二、擅自将非涉密信息设备接入涉密网,或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非涉密网。
三、在未采取安全保密防护的情况下,在涉密网与非涉密网间进行信息交换。
四、擅自安装、卸载或修改涉密网络中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等。
五、存储、处理、传输高于涉密网络密级的信息。
六、未经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改作他用或自行销毁。
(来源:保密观)
原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
金城出版社2015年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