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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2-02-03 16:55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

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技术科专业技术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专业技术雇员义务;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及应用、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或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6671日以后出生),有本市户口。

二、专业技术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佛府办[2011]33号文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一级一档7000/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其它相关福利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26日到201231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二号楼三楼,联系电话:8298117182980057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到社保局人事科报名;或将相关材料发送到renshi@fssi.gov.cn; 经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事项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测评。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岗位的能力。

五、体检和考核

对面试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报名表

                                                      二○一二年二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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