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属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获取方式的通告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0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要求,我局近几年都为参保人寄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以下简称权益记录单)。但由于许多参保人居住地址和联系地址不符,大量权益记录单被退回或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随着社保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互联网通讯网络的普及,为提高服务效率,并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现就权益记录单获取方式作以下调整:
一、参保人可通过“佛山社保”、“佛山市民之窗”微信公众号,以及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http://www.fssi.gov.cn/),全天24小时免费查询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情况;
二、参保人可通过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或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免费查询或打印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情况;
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市属单位(含市直和驻市级央、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权益记录单的年度纸质邮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