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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社保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30 09:19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9年佛山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的公布数据,现就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我市最低工资调整,目前为1720元;上限为21600元,即按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00元的300%。

    本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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