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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主动发放2022年首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通告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08 19:41

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政策规定,我市已对首批符合条件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发放补助,总计发放企业5.9万家,发放金额9536万元,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放条件

因2022年1月至今,我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故按政策要求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发放对象

本市辖区内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企业,其中严重失信企业、僵尸企业不在补助对象之列。


三、发放标准

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上述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即补助金额等于参保人数乘以500元。

参保人数指该企业2022年1月至5月的平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参保人数为其成立月份至5月的平均参保人数。


四、发放方式

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请,由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将补助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与其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账户。

特别说明:部分企业如符合申领条件但未收到补助资金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补助申请;对于发放失败的企业,请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修正相关信息后给予重发。


五、发放情况

目前,社保部门已对首批符合条件享受补助的企业发放到位,具体发放名单详见各区社保部门公示。享受补助的企业会收到短信提醒告知,即“【佛山社保】五类特困行业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已免申请发放,请你企业自行查账,如7月底仍未收到款项,请联系属地区社保局协调处理”。之后,社保部门也将持续对尚未发放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批发放。若企业有相关疑问,请咨询0757-12345。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

(二)企业认为自身不符合条件的,可向社保经办机构退回收到的补助资金。社保经办机构将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符合领取补助资格及发放补助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多发错发情形的,企业有义务配合社保经办机构退回多发错发待遇。


附件:佛山市五类特困行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doc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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