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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停止对外公众服务渠道医保服务功能的通告
发布单位: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09 08:55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相关工作部署,原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管理职能已划转至佛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为保障职能划转后医保经办服务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畅通群众办事渠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9月15日起,市社保局对外公众服务渠道“佛山社保”微信小程序、“佛山社保智慧终端机”、“市民之窗”自助机将停止各项医保查询及经办业务服务功能。功能调整后,参保人依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等渠道,对医保事项(含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进行查询、办理。

  特此通告。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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