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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广州治疗工伤的车费和食宿费等能报销吗?
发布单位: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10-15 09:43

答:工伤职工经同意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在转入地所需市内交通、食宿费用,转入院前该两项合计暂按每日不超200元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门诊治疗的,暂按每日不超50元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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