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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鉴定伤残等级后,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退休了怎么办?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08 09:36
贾先生:社保君:我同事最近因工伤经评定为伤残十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需要什么时候申领呢?
社保君:因工伤取得伤残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用人单位停保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级至十级伤残待遇一览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你问我答
Q:如果工伤职工准备退休了,那他退休后还能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吗?
A:工伤职工退休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安装等待遇。所需费用,退休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退休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原用人单位支付。
Q: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养老金后,还能继续领取伤残津贴吗?
A: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Q:工伤职工退休后,工伤复发怎么办?
A:不管退休与否,经确认工伤复发需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