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参保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是什么?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06 09:08
答: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