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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放宽
发布单位: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08 16:29

  为更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规定,自发文之日即2023年8月11日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由之前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01哪些人可以申领?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1)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取得国家公布的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特别说明:

  上述参保时间计算到申请当月,失业保险关系从省外转入我省的,参保时间可合并计算。


  02有何标准?能享受几次补贴?

  待遇标准:

  (1)一般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

  (2)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

  (3)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

  特别说明:

  (1)我省劳动力技能培训已开展的职业(工种)且有明确的补贴标准的,按该补贴标准执行,详见《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3年度)》;

  (2)纳入佛山市紧缺急需工种目录(含支持制造业当家相关工种)的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上浮30%,详见《佛山市2023-2024年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补贴次数规定: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含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每人每年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03在哪里可以申领?怎么操作?

  可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任一平台申领。经办时限为5个工作日。

  以“粤省事小程序”为例: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点击首页的“社保”进入社保业务大厅,选择“失业”栏目,点击“失业保障-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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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申领通过后,什么时候发放呢?

  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于审核通过次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

  

  温馨提示

  (1)根据政策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方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在我市参加了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派驻机构等不属于企业的单位职工,不属于领取该补贴范围。

  (2)企业职工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前,一定要确认其证书可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https://hrss.gd.gov.cn/ztzl/gdjnrc/)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相关信息,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

  (3)企业职工同时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和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优先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4)职业资格证书包含技能类和专业技术人员类,专业技术人员类的不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详见《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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