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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8-06 09:56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我市实际,《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佛府办〔2013〕50号)第三条规定,“职工医保的参保对象为:(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国家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的职工(含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工)。(二)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