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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医保政策问答(十一)
发布单位: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11-03 14:08

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医保政策问答

 

问:职工门诊医保的保障水平为什么和居民门诊医保的保障水平一样低?

答:有些参保职工认为,我市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展了七八年,而且去年还实现了市级统筹,实施职工门诊医保制度的待遇水平应该高于居民门诊医保待遇标准才对呀,怎么和居民门诊医保的保障水平一样低呢?这个问题很普遍,的确,我市职工门诊医保的保障水平是低水平的。这是因为: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积累的作用,利用统筹基金解决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必须坚持收支平衡、保障基本、可持续发展、方便管理、量力而行、梯次推进的原则。经过测算、调研、征求各区及有关部门意见,最后确定城镇职工在其本人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所在区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参保所在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关于保障水平低的问题,毕竟我市今年7月、10月才相继实施居民门诊医保和职工门诊医保,刚起步,不能强求过快,也不能期望过高,制度本身需要经历一个不断探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相互配合、谅解、支持和共同推进,希望参保职工多多给予理解。

问:为什么职工门诊医保参保职工不能选择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答:制度实施后,部分职工还是问为什么职工门诊医保参保职工不能选择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这是制度本身决定的。因为,职工门诊医保制度就是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普通门诊,立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治疗,利用统筹基金解决其医疗费用的一种门诊医疗保障办法。因此,职工门诊医保与居民门诊医保一样,参保人不能选择大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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