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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医院的门诊报销额度比小医院差那么多?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6-20 16:00

答:医改要求是小病常见病到社区,大病上医院。按此要来确定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以达到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不浪费医疗资源的目的。目前,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粤府[2017]55号),对深化医改都提出了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机制,形成“首诊在社区(基层)、小病进社区(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基层)”的就医秩序,保障群众就近获得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为配合医改要求,我市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在报销比例方面,设置不同层级医院的差异化的报销比例,拉大报销比例助力分级诊疗,如在一类医院(即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90%;而在三类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降为40%,两类医院相差50个百分点。通过医保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参保人回归合理就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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