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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的一问一答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09 09:19

一、网申问题

Q:“机构名称”中有各区也有机构,该怎么选?只选定一家医院,是不是只能在该医院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A:“机构名称”中选定区和区内任意一家机构均可;选定一家医院,即代表选择的是这个区域,可在选定医院所在区内所有医院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报销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Q:“所属区域”中有佛山市、佛山市市本级,是不是能享受全市范围的普通门诊待遇?

A:不是的,只能选择五区,佛山市、佛山市市本级选项无法办理。


Q:办理之后后悔了,可以重新办理吗?

A:2022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可以多次办理,从2022年1月1日生效;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办理的,办理提交后即可生效,不能再重新办理,所以办理的时候需要慎重选择。


Q:可以帮家属办理吗?

A:为家属在粤医保上注册后可以办理。


Q:网申时,系统报错了怎么办?

A:1.可致电12345或在“佛山12345小程序-社会保险”上传报错信息,反馈至我局处理。

2.可直接到各镇街的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二、业务问题

Q: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是怎么确定的?

A:1.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2.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3.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4.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Q:之前已经办理过了,今年还需要办理吗/换了工作单位,需要重新办理吗?

A:之前已经办理过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毋需再办理。


Q:批量申报表等表格在哪获得?

A:可以在“佛山社保信息网-社保专栏-医疗保险-表格下载”处下载。


Q:户籍在A区,工作在B区,请问可以同时选择在两区享受普门待遇吗?

A:不可以,只可以选择在一个区内享受普门待遇。


Q:非佛山市参保人可以申请吗?

A:非佛山市参保人不可申请,建议可向参保地咨询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三、待遇问题

Q:办理之后,能否申请之前的门诊费用补报销?

A:不能。


Q:之前办理业务,现在改为参加居民医保,还能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吗/学生等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申请吗?


A:只有职工身份参保人因为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个区的,可以办理跨区门诊待遇享受区业务,居民医保不能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Q:选定了禅城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能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吗?

A: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机关门诊部就诊普通门诊,只能报销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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