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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享受产检报销?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9-10 17:06

  职工确认怀孕后,应尽早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选定产检医院(异地的选定产检城市),办理成功即日生效。就医确认手续后,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就医,在市内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现场结算。

  

  选择在市内产检的:(选定产检医院,无需选定分娩医院) 

  如实并准确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医院)》(可网上下载,或办理现场填写),到选定的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办理。 

  选择在市外产检的:(选定产检城市,无需选定分娩医院) 

  如实并准确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可网上下载,或办理现场填写),并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镇街)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长期派驻异地的职工提供《佛山市职工长期派驻异地工作证明》(可网上下载)。

  (2)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提供长期居住市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常住地居住证、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选其一;或结婚证以及参保职工配偶的常住地户口簿、常住地房产证、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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