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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18 17:06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2022年第9号


为做好2022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现明确我省2022年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照24930元执行,各市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维持2021社会保险年度标准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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