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物业概况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在院内合署办公。现物业使用功能为办公楼。
(二)委托管理范围
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实施物业管理,包括安保、保洁管理、会务、公共饭堂服务和水电维修工作。
二、有关事项及流程
现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设安保、保洁管理、会务、和水电维修人员共15人,设饭堂厨工共8人,其中大厨1人,帮厨2人,杂工5人。
其中安保服务负责办公院内门岗工作,包括物品放行、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停车指引等秩序维护及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
保洁管理负责办公楼内保洁工作,包括办公楼公共区域、洗手间、会议室等清洁保洁服务工作,负责大院内室外区域的道路、停车场等区域的清洁保洁服务等工作。
会务服务负责会议茶水服务、接待茶水服务以及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和会议后的清洁整理等工作。
水电维修负责水、电、消防设备设施、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工作。
饭堂厨工负责饭堂的饭菜烹饪工作,包括工作日的早餐和午餐共两餐,负责餐厅、厨房、餐具的消毒工作。
2.项目费用包括服务人员的年度工资薪酬、服装费用、物料、办公、培训费用、管理酬金、室内绿植租摆等相关费用。
3.中标供应商录用人员需持证上岗,身体健康。
(三)项目性质
自行采购(竞价)
(四)预算金额
1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
(五)服务期限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限满1年后,如无相应调整,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延续合同服务1年。
(六)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递交材料须知
1.递交材料起止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9日(共3天;工作日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递交材料流程: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项目报价单及项目方案寄送至广东省佛山市同济西路7号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号楼办公室(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0757-82980061);或将材料传真至0757-82981110。
(八)项目采购人
1.单位名称: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联系人:苏小姐
3.联系电话:0757-82980061
(九)采购信息发布
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http://fssi.fo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