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分享至: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发布单位: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09-28 14:01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将更加关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顺利完成这一历史时期赋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重任,加快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特制定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过去的五年是佛山社会经济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人才大发展的良好时机。随着“人才强市”发展战略不断向纵深推进,佛山的人才发展事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佛山人才工作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和坚实的基础。

1.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以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为突破口,着力构建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就业。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09年底,我市城乡就业从业人员总数为31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0%以内,远低于省、市3.5%的警戒线,是全省最低的地级市之一。“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人员108.7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9.3万人。

2.职业培训取得较大进展。一直以来,我市坚持市场引导培训、培训服务就业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就业准入”为工作核心,以实现职业培训的市场化、社会化、规范化为目标,构建我市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鉴定体系,满足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下劳动者对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变化能力的需要,从而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使职业培训在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共培训高技能人才3.9万人。

3.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各项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09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33万人、183万人、141万人和187万人、158万人。进一步完善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市统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规模,统一缴费基数;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统一核算、统一拨付使用和统一管理;改革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在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考核验收中,我市以综合评分全省第一的优秀成绩,首批通过合格验收。紧密配合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制定了促进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配套措施。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连续6年的调整,已从2005年的月平均736元,提高到2010年的月平均1420元,增幅为93%。制订解决早期离开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的办法,解决了3.8万此类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73家企业的年金方案的正式备案工作。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截至2010年3月底,全市农村居民参保人数已达92.2万人,参保率已达73.4%。全市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获得国务院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和省人社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完成了覆盖全市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体系的建设。完成了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的工作,将城市居民和乡村的村民统一纳入一个制度保障。城镇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在校大、中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及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保障。

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推动工伤预防工作,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工伤待遇水平的机制。在统筹地区全部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加强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工作。大力推动所有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降低了失业保险的征缴费率。从2009年3月起,失业保险单位及个人征缴费率各下调0.5个百分点,截至2009年底累积减征1.6亿元,受益单位7.5万户。开展建立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确定了三十家重点企业作为监测对象,进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开展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失业保险基金增加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三个支出项目。

4.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普遍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建立起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大幅提升。至2009年末,全市在岗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97.7%,比“十五”末大幅增长12.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各级部门积极探索开展以劳动定额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使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大中型)企业中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81.6%,位居全省前列。劳动争议案件高效审结。“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6万件,调解劳动争议3.6万件,结案率100%。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制度普遍建立,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制定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与职工确定、增长工资提供参考。

5.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先后出台,使劳动保障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更加重视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规范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力度不断加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基本保障。全市已建立起企业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系统,纳入监控的企业达78362家。市、区两级建立起标准的办案场所,并以适应工作需要为原则配备了执法车辆。建立了劳动保障部门与人民银行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使恶意违法企业在融资领域受到共同约束。开展了征缴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人才总量规模不断扩大。从“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佛山人才资源总量以年均7%的速度不断增长,到2009年,全市拥有各类人才总数达到84.2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4.03%。五类人才即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壮大。

7. 人才队伍结构渐趋合理。一是学历结构明显提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占人才总数的比例由2005年的40.78%,上升到2009年的55.74%。同时,研究生学历人才的比例由0.92%上升到1.14%,本科生学历的比例由20.21%提升到27.34%,大专学历的比例由19.65%提高到27.26%。二是职称结构逐渐改善。从职称角度来看,高级职称比例稳步在增长,由2005年的4.35%上升到2009年4.38%。而中级职称人才,他们绝大多数是处于产业第一线的骨干技术人员,其比例增长较快,由2005年的25.37%提升到2009年的26.28%,增加了0.91个百分点。三是技能等级不断优化。尽管高级技工以上的人才比例增长比较平稳,但高级技能人才的绝对数却有较大的提高,高级技工以上的人数由2005年的14460人增加到2009年的29471人。四是民营人才有所增加。2009年民营经济人才有421912人,占整个人才总量的53.62%,这说明佛山一半人才是在民营经济体中创业发展,是佛山经济发展一支重要的人才队伍。

8. 人才使用效率日趋明显。佛山人才与经济结构结合度较高,人才作用发挥较好,人才的产出效益不断提升,人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日趋明显。据推算,2009年佛山市百万人口中人才数量为1403人。按照每百万GDP所使用的人才数来衡量人才效能指标,佛山2009年每百万GDP的创造需要人才数为1.80人。与我国发达城市相比,差距不大。

9. 人才载体建设日益增强。围绕构筑人才创业平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大力加强各类园区建设和研发平台的建设,为人才才能的发挥和创业创新活动的开展创造坚实的发展空间。到2009年9月,全市有企业博士后工作站30家、各级工程中心458家,其中,省级工程中心82家,市级工程中心138家。高新技术企业213家。在“十一五”期间,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成绩斐然,全市建立博士后工作站18个,先后引进100多名博士后研究人员投身生产第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佛山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重点解决了企业核心与基础的技术难题,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效益。在经济效益方面,共取得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数十亿元;在科技效益方面,全市工作站共承担了20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60多项省部级课题项目及160多项市级和企业创新项目,取得近200项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在人才效益方面,科研工作站在博士后人员带领下,依托高校师资和科研资源优势培养企业研发团队,提升了企业科技攻关能力,带动了企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锻炼培养了企业大批科技后备人才;在科技体制建设方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了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

10. 人才服务内容更加丰富。一是积极参与广佛肇人才合作。二是搭建人才网络服务平台。三是有效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四是大力开展金牌客户及猎头服务工作。五是做好佛山产业人才薪酬调查发布工作。六是做好人事考试工作。七是抓好各类人才培训。

11. 人才发展环境更趋完善。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和激励人才。二是充分落实政策,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我市不断创新优化人才环境新政策如取消人才准入限制、放宽人才流动限制、取消非公有制单位用人限制、放宽人才职称评定限制、扩大人才政策受惠面等,而人事、劳动、教育、公安、社保、文化、卫生、房管等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引进人才的住房、社保、优先就医等服务工作和配偶、子女的就业、就学、入户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力度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中小学教育水平等,这些措施大大改善了人才的生活、工作和成长环境。

12. 人事制度改革逐渐深化。

一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逐步扩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范围,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制度,建立机关专业性岗位任职资格制度,试行党政人才社会选拔和政府聘员制度,严格落实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实行由党委全委会投票表决的制度,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是大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及其配套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实行人事代理制。

三是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用人制度。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和选举制,对国有企业出资人代表和经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公开选拔。

(二)存在问题。

1.劳动力有效供给需加强改善。一个国家和地区长期稳定发展,要依靠人的素质,特别是依靠本土劳动力的素质。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外来劳动力,他们为我市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影响了我市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主要问题体现在我们本土的劳动力总体技能素质偏低,没有很好的通过培训,没有一技之长,难以实现长期稳定更好的就业,直接导致我市产业升级缺乏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2.就业工作任务较重,困难群体就业难度较大。从城镇从业人员方面看,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工作的任务较重。同时,我市的就业难群体大多存在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低、年龄偏高的“两低一高”以及就业观念陈旧等问题,逐渐被就业市场边缘化,很难满足产业结构升级中创造的就业岗位要求,就业难度较大。

3.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我市对就业政策文件等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不理解、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政策的推广。尤其是有些企业对政府的就业扶持政策没有正确了解,不积极主动申请各项补贴等,影响了就业政策促进就业作用的发挥。

4.劳动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基础环节薄弱。虽然劳动合同签订率得以大大提升,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管理仍不到位,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的问题仍比较普遍,往往也是劳资争议的引发点所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内容需进一步规范。代表职工一方的企业工会组织因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在工资集体协商中较为被动。工资集体协商在由企业方主导进行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一些流于形式的现象,集体协商的程序、内容、执行等均有待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推进困难,案多人少的矛盾急需解决。全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均未成立仲裁院,劳动仲裁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居高不下的案件数已极不适应。仲裁员年均办案过百宗,普遍出现超负荷工作情况。

5.高层次人才比较短缺。表现在:一是数量较少。具有高级(正副)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不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才不到人才总量的2%,2008年只有1.12%。二是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主要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公共服务人才比较少,高科技研究团队以及在技术创新方面国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人才更少。三是高层次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6.人才布局不尽合理。从产业布局看,专业技术人才大部分集中于教育、卫生和主要的制造业等领域,而服务业人才、高科技产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无论是人才的数量、结构,还是整体素质方面都与行业发展需求有较大差距。从地区布局来看,经济比较发达,城市发展水平较高的禅城区、顺德区和南海区人才数量和质量都远比经济相对落后的三水区和高明区具有相当的差异。从专业布局看,自然科学类人才多,社会科学类人才少;传统型人才多,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少。

7.人才效益相对较低。人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2008年每创造百万GDP所需人才数量是2.0人,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缺乏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的专门人才,影响了企业的科技创新和人才的产出效益。人才配置方面,急需人才引进难、培养慢,同时存在人才闲置或使用不当的现象。

8.人才环境有待改善。根据现场和问卷调查,发现大家普遍反映的人才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城市化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处于边缘镇(街)的企业,尽管企业很有发展前景以及产品具有市场价值,但由于企业文化内涵的缺失和城市服务设施配套程度有限,人才难以吸引和留住。二是社会治安环境存在不安定因素,也影响人才的稳定性。

9.人才国际化程度不高。由于佛山的产业以制造业为主,而大部分制造业都处于“微笑曲线”的底部,产品附加值不高,难以产生对高端人才的聚集效应,特别是对海外人才的吸引。2008年佛山引进了66名海外留学生,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具有较大差距,尤其是自带项目,回国创业的海外学子的引进,更是凤毛麟角。

10.人才机制尚不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分类管理的机制有待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的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人才的责、权、利、绩未统一,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够到位;技能人才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管理制度尚不规范;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人才政策常常难以到位。

二、“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国家政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利好拉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明确了党和政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同时,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经济动荡,中央及时出台扩大内需的“一揽子经济计划”应对危机,降低其负面影响,实现经济模式由出口外向型转向扩大内需的自主型,确保宏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整体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呈现率先突围的良好态势。我市正处于产业升级调整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加大投入,着力研发十五类重点产业,加快新兴产业发展,使其尽快形成比较成熟的产业链,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共创繁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也会逐步增加。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我市非农就业比重已达到93%,为我市构建城乡一体的就业体制巩固基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就业援助力度不断加大。

在这一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形势、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化、多样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将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及社会事业发展仍然面临许多不稳定因素。劳动就业方面,我市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就业工作的任务较重。同时,我市的就业难群体大多存在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低、年龄偏高的“两低一高”以及就业观念陈旧等问题,逐渐被就业市场边缘化,很难满足产业结构升级中创造的就业岗位要求,就业难度较大。

(二)人力资源开发任务繁重。本地区对人才吸引力不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相对缺乏,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随着产业升级转移的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缺口日益加大,优化人力资源技能结构的相关工作迫在眉睫。

(三)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以及经济成分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将更趋复杂化,协调好利益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分配秩序不规范的矛盾日益尖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比较严重。劳动争议继续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仍将面临相当大的压力。

三、“十二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深入推进各项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创新人才评价、选用、激励、引进、配置机制,全面构筑佛山人才新高地,努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社会保障,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作出决策、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体的生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广大劳动者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发展和劳动关系调整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统计、信息网络、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每项重要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都必须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国家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机制,在工作目标的确定上,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心的把握上,要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工作方式的改进上,更加注重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典型引路、区域协调、分类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4.市场主导与政府指导结合原则。尊重市场规律,转变政府职能。既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政府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到位。人才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供需。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规范市场秩序,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建立健全社会化、多样化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市场化配置人才手段,实现人才的高效开发与优化配置。

5.队伍建设与社会发展协调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必须与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相符合,与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协调。特别要紧紧围绕佛山的支柱产业,加大人才培养、引进的力度,形成适应佛山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优势群体,把促进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6.人才增量与人才质量并重原则。人才资源开发不仅要注重数量的增长,更应注重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要把开发重点转移到提高人才整体素质的轨道上来。要不断提高现有人才的素质,努力造就一支能满足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7.本土培养和外地引进并举原则。本土人才是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是壮大人才队伍、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的最基本、最主要的途径;引进外地人才特别是引进外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是解决人才短缺增强人才活力的重要举措,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不可偏废。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才政策的导向与协调作用,正确处理好本土人才与引进人才的关系,高质量地开发市内市外人才资源。

四、“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人才总量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规模达到110.35万人,其中党政人才2.22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3.2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43.93万人,技能人才34.9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5.96万。人才密度达到17.1%。人才素质目标是: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43.9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15%,占人才总量的39.8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达到68.06万人,占人才总量的61.67%。在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2.1万人,占专技人才比例由2009年的4.38%提升到4.79%,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达到1.93万人,占人才总量的比例由2009年的1.14%提高到1.75%。人才分布目标是:三大产业人才数量,2015年分别达到4.31万人、67.12万人和31.57万人。现代产业即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的人才总量,2015年分别达到27.33万人、16.23万人、25.36万人和1.43万人。

社会保障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就业岗位40万个,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8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零就业家庭”有就业愿望的全部实现1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35000人,转移就业30000人;职业技能鉴定18.5万人(不含顺德区);技校招收新生达到40000人,培养技师3000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在2010年基础上,年均增长3%”。

(二)主要任务。

1.提升人才强市战略地位。把人才强市战略摆在决定佛山经济社会转型能否成功的重要地位,使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使其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人才工作导向。一是结合新时期人才工作新特点,完善和创新人才政策,推进人才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提高人才法规政策的执行水平。二是围绕人才强市战略,将每年一度的人才宣传月活动与经常性的人才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制定人才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广泛宣传佛山的人才理念、人才政策,以及人才工作的新探索、新做法、新经验,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三是发挥各级宣传部门和媒体及网络的作用,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宣传效果;借助省级和国家级宣传媒体,努力扩大佛山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2.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力度。认真开展市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逐步健全顾问团办公室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服务办公室工作细则,为顾问团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强化专家管理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召开市政府专家顾问团会议和“佛山友谊奖”评选及颁奖活动。做好认真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广泛公布选拔条件和推荐方法,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范围。对各区和市直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认真做好汇总、评审和向省推荐工作。继续做好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津贴发放和动态管理工作,健全特贴专家的津贴发放与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涵盖主要学科和行业的专业咨询专家库,加强专家库的动态管理,以此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佛山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与佛山火炬创新创业园合作的相关工作

3.拓展博士后工作内容。一是修订佛山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研究修订符合我市特点的工作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对本市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二是做好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工作。抓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和沟通,积极反映各区、各申报企业的强烈愿望和具备的条件、优势,争取多建新站。三是争取创新博士后工作政策。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不具备单独设站的单位,以建立分站或博士后创新基地的方式,在现有的各个重点行业或企业中积极推广博士后科研工作,扩大博士后工作的专业覆盖面。四是抓好项目研究开发管理和科研质量。协助企业加强检查督促,并不定期的到各工作站了解项目科研情况以及博士后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博士后工作站多出科研成果,多出经济成效。争取在全市开展博士后工作站的预评估工作,查缺补漏,确保我市所有工作站顺利通过国家、省进行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质量评估验收工作。五是加强博士后工作交流。适时组织全市各工作站进行工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市高层次人才工作上新台阶。利用媒体或建立网站,提供平台让博士人才展示及推介科研成果、加强沟通协作,更好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自主创新活动中的排头兵作用。六是做好博士人员的服务工作。不定期组织相关博士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免费专业咨询活动,举办内容丰富的博士联谊活动,增强博士人员凝聚力。七是加大投入力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经费投入及提高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

4.提高技术评审工作水平。加强评委会的组织建设,既要继续做好评委库建库工作,充实和调整评委会评委库入库委员,为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又要加强对委托给各区人事局及有关单位管理的评委会的指导、监督,使之更好地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全面回顾在我市开展的中学高级教师、机电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继续探索和创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方式方法,为客观公正评价人才提供可借鉴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中小学量化评价人才的标准;并在个别工程类的评委会借鉴中小学量化评价人才的做法。积极开展我市高等职业教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彻底改变多年来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中级资格评审混在一起的现象。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领域,继续探索农村人才评价的新路子,将在镇村进行农村人才评价的试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乡土人才的专长创造条件。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加强评审政策宣传,做好流动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等工作。

5.不断完善人事考评管理。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安全顺利地完成好各项考试任务,促进人事考评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继续狠抓考风考纪建设,从源头上寻找解决替考和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方法,努力降低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考试工作安全机制,规范考试工作程序,加强考场管理,整肃考试环境,严肃处理违纪作弊人员。强化考试安全意识,确保考试报名、试卷运送、保管保密、成绩发布、证书管理等整个考务环节的安全顺利。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切实抓好考试“第一责任人”责任制的落实,制定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考试预警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能力。进一步规范考务流程,完善网上服务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考试服务。加强考务队伍的培训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区一级报名点和考点的指导力度,强化业务和技能的训练,使考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6.强化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充分开发和利用培训资源,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科技部门和高校等机构的作用。强化公共必修课培训,继续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公共危机管理等公共必修课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要积极开展符合岗位实际的专业必修课程培训。举办“新能源与节约型社会”、“新材料与高新技术及资源合理利用”、“极端天气与减灾防灾”、“现代农业与生物技术”高研班,各区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展研修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

7.突出人才公共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资源管理,推进人才市场管办分离。二是进一步加强珠三角联合人才网、佛山人才网、国际人才网、留学网、政务网、考试信息网以及专家库、留学人才库建设,完善人才服务网络。三是进一步搭建好我市引进各类中高级人才的平台。继续加大与国内各大城市人才服务机构及重点高校的合作力度,重点抓好共同签订的《人才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书》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已有平台的作用,加大猎头服务的力度,解决好政府重点的引资项目所急需的人才,有效地帮助招聘单位解决人才“瓶颈”问题。四是进一步做好金牌客户服务工作。加强与金牌客户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服务,增强效果,提升金牌客户服务的品牌效应。五是继续做好“人才薪酬调查“和“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发布工作,为政府宏观决策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各类招聘单位提供薪酬参考依据,为就业者提供薪酬和需求信息,使各类人才理性地参与市场的竞争。六是对我市主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研,为我市的人才引进与配置提供参考。

8.完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重点是建立人才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管理的机制,推动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参与人才市场公平竞争,促进人才市场体系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申请人设立适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性人才市场,及时对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指引,让专业人才市场快速成长。二是做好人才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市场准入审批、市场运行安全监督、诚信服务建设、人才中介机构年检等方面工作,促进人才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建立统一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资料信息库,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四是注重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进驻佛山,为本市企业猎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9. 加快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制定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规章,及时建立健全我市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创新完善管理机制。着力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做好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公务员量化考核体系;创新公务员奖励机制;加强公务员录用及调任转任计划管理。完善公务员选用机制,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和有基层经历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工作的力度,提高公务员考录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遴选等竞争性选拔公务员的方式。逐步规范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用人,打造规范、高效、有序的公务员队伍。

三是建立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常态机制。积极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公务员交流,每年从各部门调整出部分科级以下职位进行部门之间交流,有计划地选派具有培养潜力、专业相近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建立跟踪考核和动态淘汰机制。要破除岗位终身化,建立轮岗常态化,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构建岗位多变的开放式交流格局。

四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省的统一部署下,研究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对长期在基层工作及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待遇倾斜等政策。启动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公务员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五是完善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指导监管、各机关紧密配合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进一步形成以人为本、培训资源优化集约,效果活力显现,依法进行分类分级培训的工作机制;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公务员培训保障机制。按照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的需要,针对不同类型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建立以培育中国特色公务员精神、五个方面本领、九大通用能力及业务能力为主干的系列培训教材和能力评价标准体系。

10.实施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深化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区域内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稳定就业形势。出台积极的就业工作政策,配合编写并完善《佛山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创新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和省内外各类群体劳动者就业,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着力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进一步加强技能鉴定发证规范化、优质化、高效化,建设较大规模的先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基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构建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1)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行城乡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市场平等自主择业、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市场自主选择使用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政策,促进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完善统一的城乡就业政策,统一就业与失业登记,统一就业准入制度,统一就业扶持和就业服务待遇,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期内实现80%以上的城镇社区创建成为充分就业社区, 8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充分就业村。

建立并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网络,包括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社区(居、村)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工作组织。市和区设立承担就业服务管理事务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承担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街道(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居、村)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以上机构承担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对内实现信息交流互通,对外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做到一街(镇)设一所,一社区(居、村)设一站,每一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其中:全市社区设站率为80%以上,全市各区100%社区(居、村)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市、区、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财政核拨人员及工作经费;社区(居、村)劳动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建设全国一流的高级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2009年,佛山市政府已选址南海大沥,首期划拨359亩建设用地用于佛山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并力争两年后投入使用。佛山市高级技工学校也已申请设置全市首家“佛山市技师学院”,目标是成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预计“十二五”期间,该校将完成首期建设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海基地,该基地由省人社厅与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保障局合作建设,以提高全省技能人才素质为出发点,使其成为全国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目前各项建设工作正在顺利开展中,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投入使用。

(3)打造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结合我市产业升级转移形势,进一步深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与粤东西北地区的交流合作,形成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全市五区内,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区用地和建筑规划等事宜,在规划初期,每个区建设一个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4)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委托禅城区劳动保障局规划建设火炬创新创业园。委托南海区劳动保障局规划建设公益性创业园,经审批进驻创业园的企业,可享受免收租金,免费使用会议室、洽谈室等,并可得到专家的指点。委托顺德区劳动保障局规划建设农民创业园,依托顺德巨大的花卉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通过公司+基地的模式,引导农村低保户,下岗失业人员和富裕劳动力,让农民进园区从事花卉生产和创业,解决失地农民就业,实现脱贫致富。 “十二五”期间在全市五区各建成一个或以上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  

(5)加强区域合作,逐步实现“广佛同城化”,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今后,实现广佛两市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实时共享,劳动力服务对接,形成两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大力促进广佛两地双向就业逐步实现同城化,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享,培训成果共享,职业培训资助政策同城一体化运作。建成辐射华南地区现代技工教育体系,两地技工教育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办学、品牌共享,实现“广佛同城化”。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实现人力资源互通,提高我市劳动力素质水平。

(6)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11.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探索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

①进一步加快新农保工作步伐,力争到2011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我市尚未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暂时拿不到中央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先行先试开展新农保工作。并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的奋斗目标。

全市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新农保工作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果,从2010年1月起政策实施的前3个月,农村居民参保率已达73.4%。为进一步扩大成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拟订提前1年即到2011年实现全市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的奋斗目标。

着力建设以参保人为中心、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服务网络,为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提供组织保证。加快完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终端延伸到村居,方便村居查询信息。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居的组织参保工作提供持续的动力,及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②加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力度,应保尽保。

继续以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紧密配合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在推动宅居地换房农村居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力求新突破;在加大力度促进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积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方面,争取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层次。规划期内,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95%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达到80%以上,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③不断提高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让他们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将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大力度争取省人社厅有关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支持,让企业退休人员充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④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计划地调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是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保障省内外流动就业参保人养老保障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顺民意、惠民生的重大政策,意义深远。

为保障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平稳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顺利实施,以及更好地贯彻落实《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办法》,计划在规划期内,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现在的10%,逐步调整到13%。

⑤加大力度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和规范企业年金管理。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为重点,加大力度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年金制度,让企业职工退休后享受到更高的养老保障待遇。

⑥逐步消除城乡多元化结构,构建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成各种养老保险制度间的整合,消除制度碎片,做好全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与新农保制度的整合,建立新农保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向衔接过渡机制,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社会养老保险的多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民、保障有力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医疗保险。

重点贯彻落实《佛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做好广佛肇经济圈社会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工作,争取尽快实现网络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化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好医保服务体系。

规划期内,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90%,居民参保率达到99%。城镇职工大病住院总体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居民提高1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广州、肇庆三地医疗费用网上即时结算。

失业保险。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使用范围,加快建立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认真做好《佛山市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抓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实现2020年建立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体系的总体工作目标。

工伤保险。

①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我市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完成农民工“平安计划”二期,开展工伤预防性的有效方式,完成工伤康复“关爱行动”目标,进一步规范工伤康复机构协议服务管理。规划期内建成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全面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实现全面覆盖、服务均等、保障有力的目标。

②加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工伤保险相关的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其既能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③积极推进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完善我市工伤康复机构建设。通过大力拓展工伤康复管理服务,不断加大工伤康复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工伤职工得到适宜、优质的工伤康复服务,帮助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

④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伤保险的作用,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化解经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让更多的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险的覆盖网内,在发生工伤的时候能够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得到及时救治以及必要的医疗康复,让更多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

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和费用结算办法。

(2)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加大对骗领社会保险待遇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3)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城镇各类群体之间社会保险制度设计、政策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有效衔接,探索解决人员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的有效办法。

12.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地方配套法规政策,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依法完善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逐步形成劳动合同内容合法、订立程序规范、履行全面的和谐局面。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专门法律法规。健全区、镇(街道)三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程序,增强整体效能,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2)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企业工资分配科学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和监管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建立最低工资与经济发展和物价调整联动机制,逐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指导。大力推广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抓紧制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各类企业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提供实体依据。逐步建立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3)实施“构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为基础,启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以行业、工业园区、村镇(社区)等范围内的各类企业为整体,大力开展构建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标体系。不断总结试点工作先进经验,评估和推广典型,提高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努力将我市构建成为全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4)构建多渠道开放式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整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推动建立市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基础较好、争议案件较多的区,力争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实体化。案件高发和多发区专职仲裁员与案件量的比例争取达到1:50,并按专职仲裁员5:2的比例配备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完善企业调解、社会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工作体系。推行仲裁调解书置换制度和劳动仲裁建议书制度。开展清理积案专项行动,力争新收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85%以上。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完善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式,50%以上小额、简单案件通过调解解决。  

13.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社会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通过公示、听证等的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通过制度化建设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为实施《规划纲要》相关政策的出台提供法律支持。

(2)切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围绕“精简、规范、服务”主题,着力于深化简政放权和加快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两项核心工作,积极改革创新,坚持还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服务于群众,切实推进行政审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做到: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一市五区审批具体执行标准进一步统一;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市向区放权更加彻底到位,管理重心和审批服务下移;“一站式”网上审批服务更加便捷,实现网上在线申报的项目不断增多。

(3)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配备,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顺利进行;二是试行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的调解功能,化解矛盾;三是完善行政复议重大典型案例公布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各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

(4)加大宣传创新力度,进一步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意加强与媒体、普法办公室等部门的合作,利用多种普法平台,多渠道、立体式加强宣传,扩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宣传面,提高宣传影响力。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加强宣传针对性。就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及时消除社会上的一些误解和疑虑。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体制建设。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6)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在“十二五”规划内,大力推行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外向型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初步建立劳动部门和银行共享的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全市工资支付电子监控系统实现联网。企业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基本覆盖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

(7)完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机制。开展以机构标准化、队伍职业化、执法专业化为目标的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劳动保障监察内部管理、执法程序、考核评价等制度更加健全。市、区两级建立标准的办案场所。全市专职劳动监察员与从业人员达到1:8000的水平,专职劳动监察员法律专业比例占总数的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占总数的80%以上。

(8)大力推进“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在“十二五”规划内,全市科学划分监察网格,合理配备网格内劳动监察员,及时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规的情况。初步建成覆盖辖区内所有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处置快,实现对辖区内各网格的用人单位的动态监控。

14.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扩大信息化的覆盖面。

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处理、发布和安全等相关操作程序。统一规范和标准,扩大信息化工作覆盖面,加强一市五区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加快政务网站建设步伐,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网络门户。整合现有信息系统,逐步形成省市区镇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互通无障碍的工作局面。以数字人事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切入点,建设包括市区镇在内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综合平台,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电子档案库,通过对我市人才的进、管、出业务的数字化处理,有助于对人才的职业生涯、社会保障及相关项目的管理、监督和规划,真正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网络化、数字化、规范化。同时,争取省相关部门的支持,逐步形成省、市、区、镇四级的网络信息沟通模式,建立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信息网络平台。

加强信息的横向联系,提高信息的准确性,扩大其覆盖面。在充分整合我局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公安、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行政服务、监察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从而实现对信息的相互验证,提高准确性,此外,也增强了信息全面性和透明度,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字信息系统成为数字佛山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在信息建设过程中,通过人员身份的管理、数字证书、权限分配、访问控制等方法,对使用系统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对敏感数据的访问与传输必须进行加密。同时,计划开发内部公文管理模块,不断完善相关文件资料流转的权限控制,确保信息安全。

二○一○年十二月




主办单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2015  备案号:粤ICP备 0502948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03  审批服务监督电话:0757-12345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409号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IE7以上版本浏览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