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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惠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12-12 10:07
关于李惠玲同志任职的通知
佛社保【2008】145号
高明分局:
经市局党组研究,同意李惠玲同志任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明分局副局长。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市人事局 高明区委组织部 高明区人事局 各分局 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