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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江红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9-22 16:07

佛社保【2009】52号

 

关于李江红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任命李江红同志任市局失业保险科副科长。

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任职 通知

  :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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