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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江红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9-22 16:07
佛社保【2009】52号
关于李江红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分局、市局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任命李江红同志任市局失业保险科副科长。
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九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任职 通知
抄 送: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