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18年12月15至16日,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
二、面试地点:
佛山考点: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顺德区银峰路2号。(佛山考点面试地点详见附件3)
武汉考点:武汉市怡程酒店(光谷店),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鲁巷特2号。(武汉考点面试地点详见附件4)
报考我市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四、面试须知及流程:请考生面试前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5)和《考生面试流程图》(详见附件6)。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面试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考生须按照本公告附件1、附件2公布的面试安排,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3: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六、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定于12月17日,为方便考生,体检安排在面试所在城市进行。
(二)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予以确认。当天上(下)午面试结束后,向同一职位考生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并告知入围体检考生体检相关事项,明确体检纪律。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体检当日考生须带齐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当日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四)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检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六)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招录单位通知考生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疗机构和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附件1:佛山考点职位考生面试安排表
附件2:武汉考点职位考生面试安排表
附件3:佛山考点面试考场交通图
附件4:武汉考点面试考场交通图
附件5: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6:考生面试流程图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