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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单位: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2-10 14:4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任务目标制定和业务的监督考核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调整;
(三)负责执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工作;
(四)承担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管理;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制度,汇总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季、月度财务报表。
(五)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存储、划拨。
(六)监督、指导和督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
(七)参与全市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的研究制定,及有关制度的执行、管理和监督。
(八)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并组织落实。
(九)承担市政府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预算由1算单位构成,即: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参公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数据来源附表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30,743.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743.42万元本年支出30,743.42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数据来源附表二)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预算30,743.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74.51万元,增长49%。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9,231.26万元,财政账户上年项目结转939.16万元,单位账户项目结转上年结余573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数据来源附表三)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预算30,743.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74.51万元,增长49%。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67.9万元,占99.43%;医疗卫生支出58.60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116.91万元,占0.38%。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说明(数据来源附表四)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231.26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9,231.2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80.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44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数据来源附表五)

(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231.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999.54万元,增长52%,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851.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7379.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0.82万元。

(二)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231.26万元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80.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44万元。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数据来源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1.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4.74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数据来源附表七)

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17万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万元,占35%;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占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占12%。

         (附“三公经费”饼图)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数据来源附表八)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机关运行经费163.7万元,主要基本支出中安排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等,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安排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9.54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doc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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