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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指引
发布单位: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13 11:21

  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节后人员大量流动和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是防止交叉感染的关键期。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佛山市安委办、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佛山市企业2020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指引》,各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执行专项指引)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照指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贯彻做好相关工作。

  一、企业疫情防控指引

  各企业要及时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负责人是企业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牵头建立企业防疫工作机制,及时执行各级政府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严格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生产、办公场所各项防控措施,按照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报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并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对务工人员做好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全面摸查员工状况企业负责人应当摸清企业仍在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员工的情况,逐一通知落实这部分员工暂不返回佛山,并详细了解和登记其健康状况以及计划返回时间、方式等相关情况。对于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返回佛山员工,应按要求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对于其他员工,企业负责人要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工作,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四)落实防控隔离措施。企业发现员工在企业内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隔离措施,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及时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有关情况;员工不在企业内期间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自行前往发热门诊排查并及时报告企业,由企业及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现确诊病例的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停产。

  (五)严格人员管控。企业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配置防控专员专岗,对进出人员严格体温检测,开展每日健康检测,落实员工健康台账制度;严格控制人员的流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鼓励实行分时段上下班制,科学设置车间的工位,保持适当的间隔和良好通风,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企业。

  (六)加强个体防护。企业应当加强卫生防护管理,对进入企业人员应当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严格要求在人员集中的区域和密闭空间全程佩戴;在就餐安排上,落实分餐制和错峰就餐;住宿管理上,实行严格区域,避免员工串门集聚;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强化人文关怀,缓解员工在防控压力下的过度心理压力。

  (七)加强消毒防疫。企业应当加强对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办公、生产和生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


  二、企业复产安全生产指引


  各企业要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企业防疫实际,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一)召开一次班子会议,强化组织领导。各类企业复工前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要召开一次班子会议,认真分析企业面临的防疫和安全生产形势,准确研判各项安全风险,制定行之有效的复工方案和措施,落实分级风险管控责任,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张贴于企业生产经营现场醒目位置,接受监督。

  (二)制定一套严密的复工方案,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各类企业要根据属地防疫工作要求和企业性质,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方式步骤、时间节点及防范措施和责任分工等,制订本企业防疫指引和安全生产工作操作规程,相关方案和指引(规程)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全体员工公布。

  (三)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观念。各类企业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策略,化整为零,可通过分散培训、视频会议、远程教育和微信公号课程推送等方式,组织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市应急管理局制作了线上培训课堂,可通过“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点中间位置【零事故】菜单,然后再点击【节后复产线上培训】,进入线上培训页面开展培训。)

  (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强化风险管控各类企业要对节后重新启动的生产运行系统如管道、阀门、仪表等设备,安全防护系统如通风除尘、污水处理、应急报警、放射防护、防爆装置等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的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对安全设施和风险较大的关键部位要加大检验、检查力度,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严禁企业“带病”复工,设备“带病”运行。

  (五)开展一次针对性安全评估,强化高危作业监管。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吊装、爆破、危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作业行为。要深刻吸取省内发生的多起有限空间中毒事故暴露出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盲目施救造成人员伤亡的惨痛教训,严防高危行业风险叠加酿成事故。

  同时,高危企业要严格落实复工验收。民爆物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货物运输等高危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组织相关力量进行评估和验收,凡未经自查自纠并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六)制定一个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类企业要完善防疫特殊时期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危险作业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复工时段的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调度,保证充分的应急救援人员队伍待岗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到位,以备不时之需。


  三、监管服务工作指引


  (一)主动靠前服务各区、各部门要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主动靠前,开展安全帮扶服务,迅速将本《指引》或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行业指引,转发至本辖区、本行业企业,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查各项安全工作,做到“耐心、细心、暖心”,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按照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做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加强指导帮扶,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各区、各部门要加大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帮扶力度,重点帮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物资生产供应物流企业,严把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关。各区、市各部门要组成专家组、技术团队指导帮扶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帮助企业排查重大隐患,化解重大风险,纠正盲目复工行为,提醒其严格按规定和流程开展复工复产,杜绝事故发生。创新帮扶形式,利用线上线下专家帮扶等方式,科学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市安委办将在“佛山应急管理”及政务网站上开设“复工复产专家帮扶”专栏,及时回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疑问。

  (三)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和安全宣传,把企业员工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加大《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节后复产复工良好氛围。各区、各部门要及时把各类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培训资料传递到企业,引导企业认真学习,合理运用,确保培训效果扎实有效。



  附件1.佛山市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清单

排查内容

排查要求

排查

结果

备注

说明

资质证照

公司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外包服务方是否具备资质和施工条件。

□是

□否


主要

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法定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否制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被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是

□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是否有针对复产复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是

□否


安全生产文件落实情况

公司拟节后复产复工方案的文件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

公司对节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

□是

□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涵盖复产复工安全指引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是否依规定张贴;

重点环节、重要设置设备是否表明责任人或者悬挂责任牌,预防事故发生。

□是

□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是否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复工后新入职、换岗、轮岗人员是否开展培训教育;

新入职、换岗、轮岗人员是否按规定实施培训并建立培训教育档案;

复工后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

□否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是否充足;

复产复工后的卫生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物资是否充足。

□是

□否


现场管理

企业是否组织一次全面的复工复产隐患排查;

是否对复工的隐患排查内容建立台账并如实记录;

是否明确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是否对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等进行系统性检查检测、维护保养;

是否针对重要环节、重要设备进行复工后的专项检查。

□是

□否


安全标识标志建立情况

是否严格履行公司出入登记、体温监测制度和入厂须知;

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指示、警示、标志;

是否告知复产复工后的卫生防护、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

是否对重点设施、设备及重点公益化解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和责任人。

□是

□否


危险作业票证管理

是否按要求落实临时用电、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是否告知外包服务单位对本区域实施吊装、动土、动火、有限空间等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实施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监管和跟踪检查。

□是

□否


检验检测

场内车辆、特种设备、生产装置、设施设备是否运行良好;

场内车辆、特种设备、生产装置、设施设备是否要检测、维修;

维修设备是否张贴告知,并禁止带病运行。

□是

□否


劳动防护

是否按国家规定配备必须的卫生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

是否对卫生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实施监督检查;

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卫生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是

□否


应急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及时有效;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

是否针对公安卫生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突发事件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是

□否



  附件2.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关心职工健康,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向职工宣传和抓好落实。

  (二)提前摸底排查,掌握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名单和旅程信息,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做好隔离观察等准备工作。

  (三)疫情高发期,建议延长假期,推迟上班,错峰出行,可以降低传播风险。

  (四)安排单人单间对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用人单位做好人文关怀;如果做不到严格居家隔离,转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

  (五)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订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员工,要尽快送正规医院就医。

  (六)用工单位要改善居住条件,尽可能提供单人单间,最多不超过2人1间。

  (七)用工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搞大型会议。

  (八)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

  (九)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四)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

  (五)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六)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件3.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引,使用与疾病流行期间工作场所预防控制指导。

  一、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发现发热等异常,请勿入楼工作,佩戴口罩,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三、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四、参加会议时,建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下班后,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七、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八、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九、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十、办公区域,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十一、口罩摘下前,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4.外来务工人员返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如果有单位的,由单位安排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如果做不到严格居家隔离,转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如果没有单位的,主动到属地隔离留验场所集中隔离14天。

  二、不是从疫情发生地回来的务工人员回来后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三、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

  四、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并且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请戴上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医院就诊。

  五、改善居住条件,尽可能住单人单间,最多不超过2人1间。

  六、尽可能不参加不必要的大型聚会和大型会议,如要参加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

  七、什么情况戴口罩:到医院;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农贸市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与别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回家后请第一时间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醇的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到医院回来尽量先洗澡,换洗衣物。

  九、尽量避免与活禽接触,不购买、宰杀、接触野生动物。

  十、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接触病人前后等应及时洗手。

  十一、毛巾采用一人一巾一用原则,使用后悬挂于通风干燥处。

  十二、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里,每天清理,清理时扎紧塑料袋口,再投放到分类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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